通 知
为保障我校广州市天河区明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校外教学点2022级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广州市天河区明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教学点的2022级全体在籍学生,自5月4日起由我校统筹安排开展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并请我校广州应用科技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协助学生组织及管理。请同学们遵守学校教学及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和广州应用科技培训学校教学点工作。
2、因教学点工作人员误导,已经在广州市天河区明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名义预交纳了学费的同学,请在5月18日前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将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正反面、与明辰教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收款收据(清晰)、转帐凭证等】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cjb@scau.edu.cn。后续请已经预交纳了学费的同学继续与明辰教育交涉,我校也将严肃要求教学点进行整改,共同维护同学们个人权益。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支持和配合!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