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未来企业家、乡村CEO班培育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8号)要求,华南农业大学公开遴选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首席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人数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内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和电商(含新媒体)运营平台专家骨干。其中,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方向首席导师1名、乡村运营管理方向首席导师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能任务。
4.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2022、2023年导师考核(学员测评)不合格或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统筹、沟通、协调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较强,熟悉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运行规则、办事流程。
三、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者请结合重点指导产业一览表和自身工作情况填写“头雁”项目遴选首席导师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31日前发送华南农业大学(邮箱:hnndpxb163.com)
2.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收集学员对入围首席导师的选择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头雁”项目首席导师库。
3.选派指导。根据学员产业情况,从首席导师库中选派相应导师对学员进行帮扶指导。
四、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见附件2)。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由华南农业大学为受聘人员颁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首席导师”聘书。
2.经费补助。按照区域远近、帮扶人数和帮扶效果给予指导费、实地指导交通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信息采集.xlsx
附件2 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华南农业大学).docx
附件3:培育导师重点指导产业一览表(华南农业大学).docx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