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未来企业家、乡村CEO班培育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8号)要求,华南农业大学公开遴选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重庆市区内高校(含高职、中职)、农业科研院所的教学研究人员,市区县农业专家、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乡村“土专家”“田秀才”、电商运营专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适当招募一定数量的退休专家。
二、遴选类别及人数
“头雁”项目导师负责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对象孵化培育,分首席导师、学术导师、综合导师、与产业相关的专业导师四大类。现公开遴选首席导师10名(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方向5名、乡村运营管理方向5名)、综合导师6名(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方向3名、乡村运营管理方向3名))、专业导师若干名,从华南农业大学遴选学术导师5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能任务。
4.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2022、2023年导师考核(学员测评)不合格或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首席导师。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内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和电商(含新媒体)运营平台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统筹、沟通、协调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较强,熟悉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运行规则、办事流程。
2.学术导师 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内在编老师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科研等教学运营的工作经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综合导师。在学员所在区县或邻近区县及以下的本地专家或乡村“土专家”“田秀才”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从事专业领域须与指导学员产业方向一致;熟悉当地产业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地专家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4.专业导师在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农业企业、直播平台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应熟悉当地产业情况,熟悉农业农村政策,研究领域或从业须与帮扶学员产业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者请结合重点指导产业一览表和自身工作情况填写“头雁”项目遴选导师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0日前发送华南农业大学(邮箱:hnndpxb@163.com)
2.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头雁”项目导师库。
3.选派指导。项目实施时根据学员产业情况,在导师库选派相应导师对学员进行帮扶指导。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见附件2),指导专业(见附件3)。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由华南农业大学联合为受聘人员颁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聘书”。
2.经费补助。按照区域远近和帮扶人数给予指导费、实地指导交通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 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信息采集.xlsx
附件2 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华南农业大学).docx
附件3:培育导师重点指导产业一览表(华南农业大学).docx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