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未来企业家、乡村CEO班培育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8号)要求,现公开遴选5名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为校外辅导老师。具体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未来企业家、乡村CEO班学员。
二、遴选类别及人数
在校农科生校外辅导老师,共5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线上线下作业指导。
3.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能完成校外辅导老师所担负的职能任务。
4.完成线下集中学习、线上线下所有培训内容且学习表现优秀。
5.实际带动效果好,有一定规模的,有教学基地和有指导经验的优先考虑;
6.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四、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者请填写校外辅导老师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教学视频、PPT、指导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前发送华南农业大学(邮箱:hnndpxb@163.com)
2.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辅导老师库。@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见附件2)。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受聘人员颁发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辅导聘书。
2.经费补助待定。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