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为校外辅导老师的通知

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未来企业家、乡村CEO班培育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和《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8要求,现公开遴选5名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为校外辅导老师。具体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4年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未来企业家、乡村CEO班学员

二、遴选类别及人数

在校农科生校外辅导老师,共5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线上线下作业指导。

3.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能完成校外辅导老师所担负的职能任务。

4.完成线下集中学习、线上线下所有培训内容且学习表现优秀。

5.实际带动效果好,有一定规模的,有教学基地和有指导经验的优先考虑;

6.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四、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者请填写校外辅导老师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教学视频、PPT、指导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前发送华南农业大学(邮箱:hnndpxb@163.com)

2.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辅导老师库。@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见附件2)。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受聘人员颁发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辅导聘书。

2.经费补助待定。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遴选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辅导老师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2    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辅导老师职责与任务.docx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