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实践首席)”。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范围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及直属单位、重庆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中公开遴选(含适当数量已退休的专家)。
二、遴选人数
首席导师:10名(市场拓展与品牌运营、村庄经营方向各5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深厚的三农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责任务。
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虽期满但影响使用的;在2023、2024、2025年“头雁”导师考核(或学员测评)中不合格或评价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研究领域和方向须与拟报名指导的“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并具有参与相应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指导、教学、科研等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熟悉政府部门运行规则和办事流程。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者请结合重点指导产业和自身工作情况填写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报名表(见附件2)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5),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任职证明材料,以及参与相应产业规划、技术指导、经营管理指导、教学、科研等经历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于4月15日(星期三)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nndpxb@163.com。
(二)审核遴选。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遴选,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导师。
(三)集中公示。对拟聘用导师进行为期5个自然日的公示。
(四)导师入库。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导师库,并拟于4月底在西南大学与“头雁”学员见面。未入选首席导师(实践首席)但对重庆市“头雁”帮扶指导具有专业优势的人员,经商本人同意后,优先纳入专业导师人选。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职责任务
详见附件3、附件4。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共同为受聘导师颁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首席导师”聘书。
2.经费待遇。根据所指导的“头雁”学员人数、距离远近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发放劳务费。
联系方式:刘粤赣14718180485
特此通知
附件5 2026年度“头雁”项目首席导师信息采集表.xlsx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3日